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规定、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
原标题: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摘要: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辖区广大食品经营单位: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食品经营单位应当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入口地址::8099/spEn或登陆省局网站“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链接,具体操作要求见管理系统“使用帮助”中自带操作说明;食品经营许可纸质版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请关注“莲湖区食品药监局窗口”公众平台“办事指南”导航栏。
二、换领新证。原有效期限为2016年2月29日的《过渡期准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继续有效,食品经营单位可于2016年3月31日起换领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换证事项将另行通知。
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
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