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办事_《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理流程详解

文章原标题: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劳务派遣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

依法丨高效丨便民丨创新

这一期

小政君为大家推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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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前置条件

(一)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按《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中关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的要求);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发生改变的。  

(三)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第一步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所需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规章制度文本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图解流程图

具体内容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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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素材来源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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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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