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劳务派遣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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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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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前置条件
(一)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按《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中关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的要求);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发生改变的。
(三)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第一步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所需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规章制度文本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图解流程图
具体内容可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查询
特别提醒一点
查询过程中记得定位“中山”
如有什么疑问
可于下方给小政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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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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