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危化品经营许可证_首次申请
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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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红花岗区应急管理局。办理地点与电话:红花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可电话咨询。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申请材料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申请表》应当是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A4纸;《申请表》的填写应当内容完整正确,可手写或打印,但申请人(签字)必须手写签名。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原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审验原件(市安监部门),复制件1份。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5.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制件1份(市质监科:市市场监管局)。
8.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制件1份(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社保部门)。
附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申请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 ——(五)。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一款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