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进口食品批、食品批次号
文章作者:美丽肇庆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5年10月1日后作出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批40本证书已发放完毕。
据介绍,新版证书是落实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念,以“一企一证”为原则审批发证,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许可检验机构指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委托加工备案以及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法定时限由原来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缩减到20个工作日,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
据了解,新版证书编号由原来的“QS +12位阿拉伯数字”,变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不再标注“QS”标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要求,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至用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 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肇庆都市报道 记者:卢舒曼 通讯员:肖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