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3月16日,记者从四川南充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对阆中七里张公桥的一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但店铺负责人却不能提供原件。反复查问下,负责人拿出一张2014年办理的原件,已经失效3年。
副食店篡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
经查,该副食店负责人程某2014年3月26日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2017年3月25日过期后,未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新的许可证。心存侥幸,自行将过期许可证的复印件有效日期更改为2019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25日,而后继续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介绍,从2016年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已经停止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全部变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认为,程某行为构成了“涂改食品经营及未经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遂依法对其进行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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