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
文章作者:中国新闻网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截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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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上海9月24日电 (刘晓)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9月14日,饿了么关联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处罚结果为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14日至今,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收到了投诉举报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线索移送,反映上海拉扎斯公司作为“饿了么”平台经营者,涉嫌对“渔小萌酸菜鱼(角美店)”、“查餐厅(上海店)”、“重庆小面”等多家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后发现,上海拉扎斯公司对入网经营者“宋公香辣蟹小龙虾海鲜店”等入网食品经营者未尽到审查许可证的义务,期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海拉扎斯公司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行为涉及1项违法情节,持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且其运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持续出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户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故予以从重处罚。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7日,由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百分百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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