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南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川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文章作者:南宁高新
好消息!
以前要做食品或者餐饮
需要同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两个证办下来需要40个工作日
自“二事二证合一”实施后
只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只需要提交一份申报材料,
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何用处?
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仅是“两证合一”,而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两个事项及《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二事二证合一”。合并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将原有的两个服务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办理,而原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发放。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
2、办理单位:南宁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3、办理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2829232
8、投诉电话:82829260
申请条件
1、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申请人,向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申请人,餐饮部分使用面积在150㎡以上(含150㎡)的食品经营企业向南宁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申请人,以下两种情况向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1)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2)餐饮部分使用面积在150㎡以下的食品经营企业。
3、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的申请人,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向南宁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向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4、国家、省、市、区食药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01
申请人登录南宁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 http://syjj.cdht.gov.cn/),在“办事指南”中下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或登录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8.26.25.131:8099/spEn/)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02
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或高新区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证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03
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04
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审查审批权限,依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05
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06
申请人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不得手工填写);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从业人员健康证双面复印件两份。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布局图纸尺寸除外)打印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每页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时限不包括整改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需要办理延续审批,补办、变更和注销,这些材料你需要!延续审批
申请材料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对原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动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对原件)、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其他需要补交的资料。
5、从业人员健康证双面复印件两份。
【注意】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相同,申请材料需要额外提交。
1、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办结;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2、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为即办件,承诺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
3、以上材料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时限不包括整改所需要的时间。
补办事项
申请材料
2.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双面复印件。
【注意】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尺寸除外)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每一页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事项
申请材料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复印件(核对原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从业人员健康证双面复印件。
5、变更事项相关材料: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门牌号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对原件);变更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注意】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门牌号发生变更可现场办结,承诺时限为0个工作日;
2、变更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的,由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验收;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
3、以上材料应用A4纸(布局图纸尺寸除外)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时限不包括整改所需要的时间。
注销事项
申请材料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注意】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并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来源:南宁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雍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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