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源头管控
文章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近日,嘉兴市安委办公布《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旨在通过对危化品特定种类和高危化工工艺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进一步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加快产业升级,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健康绿色发展。
危化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作用不可或缺,与人民美好生活密切相关。与此同时,因其所具有的易燃、爆炸、有毒、有害等固有特性,安全风险较高,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嘉兴市是危化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大市,近年来,随着化工园区规模和企业数量的不断发展,化工产业得到迅猛推进,固有安全风险在持续上升,对安全生产甚至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如何管控危化品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已成为城市安全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录》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全面实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
《目录》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责任体系。
《目录》实行危化品清单化管理,禁止部分涉及危化品262种,禁止其在全市范围生产、储存(含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和使用。限制和控制部分涉及危化品1870种,严格限制其在嘉兴市主城区内储存和使用;单位现有涉及的,原则上不能增加,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储存和使用量。
《目录》为相关单位提供具体管理指引,也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提供监管清单,有助于实施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目录》明确从严管控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结合《目录》中禁止、限制和控制的部分,落实联合审核制度。
《目录》明确新改扩建危化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项目应设置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集聚区)内。加大对化工园区(集聚区)外危化品企业整治力度。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全面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间歇式生产企业按照“一键生产”要求,实现投料、生产过程和计量、灌装等自动化。推动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研发推广使用无危险性或低危险性的原材料用作生产,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主要负责人等企业从业人员应符合相关就业条件,危化品企业应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危化品定置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主动投保安责险。
《目录》要求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5年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重点落实园区定量风险评估;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安全容量,确保园区安全可控。化工园区要实施安全风险基本指数管理,通过强化和落实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和降风险措施,不断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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