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啥还被罚款5万元_

文章原标题:处罚几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规定

处罚几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一般人会认为申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就可以到处随便卖食品,

小编告诉你:这是错的!!!

上城区就查处了这样的一个违法案子

2017年4月13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紫阳所执法人员前往开设在上城区鲲鹏路235号的杭州蓝芙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路分公司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发现正在进行预包装食品和进口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西餐和生食类海产品以及火锅的制售服务的营业活动。现场出示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服务:品牌管理,餐饮管理;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且无法出示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杭州蓝芙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路分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2017年 4月17日被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杭州蓝芙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路分公司的被委托人提供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其许可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还在食品经营网站百度外卖、美团外卖上从事预包装食品和进口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西餐和生食类海产品以及火锅的外卖服务等营业活动。经检查相关证据,在相关网站上提取网页截图及对当事人杭州蓝芙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路分公司的被委托人作询问笔录,网上销售食品的证据确凿!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请看看这件事其中的奥妙:

执法人员认为,在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事项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情况下,杭州蓝芙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路分公司在其开设在百度外卖网、美团外卖网上的网上店铺内从事西餐和生食类海产品以及火锅的制售外卖服务的经营活动,超出了食品经营许可的许可事项范围。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属于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许可类别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那结果呢?

当事人当然受到了行政处罚!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51.35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3、责令当事人停止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于15日内变更经营许可。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

网上经营食品

必须要领取入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不能超许可项目经营,

一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只是允许当事人在许可证上登记的地址

进行合法的食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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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上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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