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预包装食品销售需要许可证吗、预包装食品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Q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老板们
以后不用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A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要求并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的通知》。
以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老板们
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只需要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备案就可以进行销售啦!
备案流程操作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中的“我要开办企业”,进入设立登记流程,完成“多证合一”下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一并完成备案,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后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信息填报
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实际经营场所地址、外设仓库地址(如有)、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方式、是否网络销售、是否位于校园及周边100米、是否使用自动售货设备等相关信息。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由系统自动获取,其中经营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备案查询
完成信息采集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网查询中心“备案信息公示查询”栏目查询备案信息,也可以在浙食安(浙里办入口),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下载电子文书。备案编号同时由各地办证短信中心发送给申请人。
特别提醒01备案信息变更怎么办?
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采集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重新进行备案信息采集,备案编号不变。
02
已经办理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许可证怎么办?
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申请备案的,应当由经营者先申请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再办理备案。
03经营范围变更后需要办理许可证
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后不再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情形的,应当在扩大经营范围之前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删除“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多证合一”备案失效。变更后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04其他情况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按照有关地方法规规定进行监管;
属于特殊食品的预包装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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