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拟批准以下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469-。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1日
供稿: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办公室
编辑: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