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
原标题:渭南市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临渭区2022年度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的公告
文章摘要:(一)、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时提出换证申请的,按照新标准重新设立,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办园申请报告3、幼儿园章程4、幼儿园办园可行性报告5、房屋场地租赁;;需换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到期前60个工作日内需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换证申请;
文章作者:临渭宣传
为进一步规范临渭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4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区内各幼儿园到期延续、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要求
需换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到期前60个工作日内需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换证申请。
二、换证对象
办学许可证已过期(2021年12月31日)和未到期(2022年12月)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换证程序
(一)、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时提出换证申请的,按照新标准重新设立,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办园申请报告3、幼儿园章程4、幼儿园办园可行性报告5、房屋场地租赁合同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7、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基本情况、学历证书、身份证明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10、幼儿园环境影响报告书11、房屋安全检测报告12、幼儿一日生活制度13、所在办事处及中心校出具办园申请报告14、所在办事处及中心校出具同意办园申请表 15、教职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聘用合同16、现场勘验审核资料 17、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18、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0、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21、交回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提出换证申请的,近三年年检合格且在办学活动中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换发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换发申请表(附后)2、幼儿园章程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4、消防验收意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5、房屋安全检测报告6、教职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聘用合同7、交回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8、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附后),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并结合近三年办学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换证条件的予以换证。对于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组织审核,并换发办学许可证;对于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业务联系及政策咨询:黄娟 联系电话:0913-3039754
渭南市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