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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的通知
文章摘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申请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进行现场核查;
文章作者:晋視野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
文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的通知
市监食生〔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及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
5. 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6. 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7.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8. 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
9. 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部分附件如下,全部附件请登陆总局官网查阅::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
核查组、(申请人名称):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申请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及联系方式
核查组组长: 联系电话:
核查组成员: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现场核查事项(□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打“√”)
□ 新申证
□ 对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实施全项目核查;
□ 试制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报告;
□ 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
□ 变更 或者 □ 延续
□ 生产场所;
□ 设备设施;
□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 人员管理;
□ 管理制度;
□ 试制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报告;
□ 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
三、现场核查工作程序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执行。
1. 召开首次会议;
2. 实施现场核查;
3. 汇总核查情况;
4. 形成核查结论;
5. 召开末次会议。
四、有关准备工作
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人员协助现场核查人员,以及做好其他与现场核查有关的准备工作,保障现场核查活动顺利进行。
五、其他要求
如对核查组人员有回避要求的,申请人应于本通知确定的现场核查日期2个工作日前提出。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式样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式样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式样
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式样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