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人员(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

原文标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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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案例为您解析实务中易混的“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在概念、税率、征收率、发票开具上有什么区别,通过对比分析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一、法律关系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所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是代理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既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又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二、税目

(一)劳务派遣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三、销售额

(一)劳务派遣

1.一般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税率、征收率

(一)劳务派遣

1.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税率6%

(2)简易计税:征收率5%

2.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差额纳税:征收率5%

(2)其他:征收率3%;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税率6%

(2)简易计税:征收率5%

2.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五、发票开具规定

(一)劳务派遣

发票分类编码简称:人力资源服务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人力资源外包

发票分类编码简称:经纪代理服务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六、案例分析

(一)劳务派遣

甲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本月取得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80万元,为计算简便,假设未发生其他业务,未取得进项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1. 甲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200/1.06×6%=11.32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价税合计200万元,税额11.32元,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品名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2)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提示: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和扣除额18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0.95万元和不含税金额199.05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二是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万元,备注栏注明某月劳务派遣管理费;另一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80万元,备注栏注明某月工资、资金、社会保险。三是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0万元,税率5%。

2. 甲为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提示: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同。

(2)未选择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200/1.03×3%=5.83万元。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税额5.83万元,税率3%。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甲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本月人力资源服务收入200万元,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各项费用180万元。为计算简便,假设未发生其他业务,未取得进项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1.甲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6×6%=1.13万元。

解析: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发票开具提示:目前比较普遍的开票方式是开两张发票,将收取的服务费开一张价税合计为20万元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为*经纪代理服务*劳务费;将代收代付的款项开具价税合计180万元的普通发票,品名为*经纪代理服务*代收代付,普通发票的税率栏填0,备注栏注明代缴社保、代缴公积金。但是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45号,不征税发票项目是正列举,人力资源外包的代收代付款项未包含在编码为601-612的不征税项目里,因此笔者认为开具收款收据(后附代收代付的工资单、社保缴费单原件)更合适,这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该公告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其他外部凭证可以是外款收据等收款凭证。(下同)

(2)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甲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200-180)/1.03×3%=0.58万元。

解析: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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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对劳务派遣服务的定义,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通俗的讲就是派遣员工不是你单位的人,不和你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到你这里干活的,你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就行了。当然,你接受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应该取得发票作为合法的扣除凭证。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劳务派遣税目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但是我们知道,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这部分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的,所以如果全额对其征收增值税,对这类公司来说就是巨大负担。所以,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劳务派遣有了差额征税的规定,辉哥用图给大家归纳一下。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你既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额征税。差额计税就是有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但是扣除这部分你就不能开专用发票了,因为你扣除部分是没有交过增值税的,开专票给下游抵扣不合理,所以只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分开开票(一张专票、一张普票)下面这组就是劳务派遣发票,它的开法是差额部分开的5%的专用发票,扣除部分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还可以利用差额开票方式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劳务接受方取得发票后,专票部分抵扣就行了,其他部分计入相应成本费用即可。新政: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安保服务,安保公司派安保人员到公司服务,财税[2016]68号 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下面我们就以具体案例来看看如何做账和申报?一般纳税人     辉哥公司是一家安保公司,2018年10月公司从A公司取得安保费用21000,其中保安人员的工资计社保等费用18240。我公司选择差额征收,简易计税。就这笔业务,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21000-18240)/1.05*0.05=131.43

开票

对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的差额征税,只能差额开票,不能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样式如下:其中扣除部分18240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全额按照21000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开一张21000的差额发票。财税〔2016〕47号  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账务处理

1.确认公司安保服务收入借:银行存款 2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安保服务收入 20000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10002.确认安保服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安保服务成本 1824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182403.取得相关工资、社保缴纳凭证时候扣税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868.57贷:主营业务成本  868.574.申报税款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1000-868.57=131.43贷:银行存款 131.43可以看到,实际缴纳的税款和发票的税款是一致的,这就是在分录上实现了差额纳税。

纳税申报

1、填写附表1。可扣除的工资社保价税合计18240填写在9b行12列续:2、填写附表三3、主表自动生成客户拿到我的专用发票,只能按票面的税额抵扣进项税131.43,当然金额部分客户是直接计入劳务成本了。小规模纳税人     辉哥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计税,第二季度在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用发票。向客户收取了65264.03,其中62664.03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剩余的2600是管理费。   辉哥本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65264.03-62664.03)/1.05*0.05=123.81

开票

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可以开具差额征税的专用发票,和一般纳税一样。

申报

因为劳务派遣差额计税是适用5%的征收率,所以应该先填写附列资料的5%的栏次。其实差额后实际需要交税的就是第16栏这个销售额。那么这个栏次的数据和主表第4栏的数据就必须一致。

账务处理

1.确认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收入借:银行存款 65264.03贷:主营业务收入-安保服务收入 62156.2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2.确认安保服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安保服务成本 62664.03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62664.033.取得相关工资、社保缴纳凭证时候扣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84贷:主营业务成本  29844.申报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2984=123.81贷:银行存款 123.81注意,个别地方税务局不会自动开通差额报税功能,需要你先行备案,然后在网上才能填写相应差额计税的栏次,比如北京市。需要去电子税务局备案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从财税 【2016】36号,我们可能会以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也和劳务派遣一样属于现代服务下人力资源服务的内容。因为36号文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这里的人才委托招聘其实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但是财税 【2016】第47号明确了,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所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一个经纪代理行为。同时47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注意这个描述和劳务派遣是本质不同的」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辉哥也用图来给大家表示一下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派遣是有本质区别的,主要就是看人是属于谁,劳务派遣人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人力资源外包,人是属于委托方的,委托方只是委托外包公司代理其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人才招聘等事宜。本质的区别也使得他们在增值税缴纳上也适用不同的税目。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服务,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经纪代理服务。而在开票方面代理部分没有问题,一般纳税人开具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工资、社保部分开票存在争议,按照47号文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实际开票时候这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什么编码开具?选择什么税率开具?存在争议!人力资源外包就是一个经纪代理服务,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本身就不是销售额的构成,根本不存在差额纳税的前提。辉哥个人认为,其实这部分都可以不用开具发票,直接以工资表通过代收代付款向委托方结算,委托方根据结算单和银行支付凭据直接计入单位的职工薪酬。其实你再换个角度思考,人力资源外包不就是给点中介费让对方发工资嘛,对方提供的就是一个代理服务而已,本身你职工工资部分也不构成对方的收入,这个和劳务派遣是本质区别的。所以开票上也应该有所区别。

劳务外包

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劳务外包其实是一个大概念,在36号文附注也找不到对应的税目,如何看一种劳务外包属于哪个税目应根据不同的外包业务的要求。劳务外包如果是发包给建安行业,实质就是建筑劳务分包,那么这样就按照建筑业税率9%计税。如果是劳务外包给机械加工,那就是属于外协外扩,按照加工修理修配税率13%计税。其他的劳动力外包就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税目下,按照6%计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又不同,劳务派遣提供派遣工,而劳务分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对劳务派遣而言,只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派遣工完成工作量的多少与劳务派遣公司不相关;对劳务分包而言,发包方需要的是分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结算方式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分包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结算方式是工作完成量乘单价。劳务外包不需要劳务派遣资质,只是根据不同的外包业务的要求,可能需相关行业的资质,比如建筑行业,肯定要有建筑相关资质。如图:劳务派遣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的许可资质,如图:比如公司找个单位帮忙看管仓库,我不管你派多少人来,我只和你签订这个服务的合同,你的工作就是按合同把仓库看管好,至于你的人什么时候上班,工作怎安排,我不负责。其实这就是一个劳动力外包,属于人力资源服务下的,按6%计税。发票如图:

总结

1、工资薪金不需要发票入账,和企业形成雇佣关系的员工向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2、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种模式下,人都不是企业的,他们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外包公司,企业需要取得发票作为核算依据和税前扣除凭证,而由于人不是和企业直接形成劳务合同关系,所以社保、个税也不由企业直接负责,当然都会间接以劳务费形式转嫁在企业用工成本上。3、劳务派遣是以人为单位来结算,劳务外包是以工作量为单位来结算。4、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和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不同,它是企业把人力资源一部分职能交第三方打理,人还是企业的人,当然这部分人的报酬也要当工资来核算。代理费单独取得发票,可以抵扣。5、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取得发票计入企业劳务费核算,具体根据劳务的情况,相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销售费用-劳务费或者成本中去。6、发票开具方面除了文章的举例,还有其他开具方式,比如差额开具,直接在一张发票体现等,文章开具方法不是唯一方式。最后:案例来理解

甲劳务派遣公司位于市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乙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公司代乙公司向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2022年8月,甲公司共取得劳务派遣收入212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乙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为1696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本月购进一批办公家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3万元,税额0.39万元。

解析:本例中甲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乙建筑公司是用工单位,乙公司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甲公司取得劳务派遣收入,增值税税目为: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为简化计算,本例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

一、甲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时,税率为6%,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

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96       贷:应付职工薪酬 1696借:应付职工薪酬 1696      贷:银行存款  1696

3.购进办公家俱,并勾选确认

借:固定资产 3.3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39

贷:银行存款 3.39

二、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时,征收率5%,可以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纳税额=(2120-1696)/1.05×5%=20.19万元。

1.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2.05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00.95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借:主营业务成本 1696贷:银行存款 16963.差额扣除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0.76贷:主营业务成本 80.76(=1696/1.05*5%)4.购进办公家俱借:固定资产3.39

贷:银行存款 3.39

5.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19贷:银行存款 20.196.申报缴纳城建税及附加时借:税金及附加 2.42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

     —应交教育费附加0.61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40

简易计税下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1.将差额扣除项目填入附表三

2.将本期销售情况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纳税人当期有采用差额扣除功能开具发票的,填写《附表一》时,第1至9列应按照“扣除前含税销售额/(1+法定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填写销售额栏次,按“销售额*法定税率或征收率”填写销项税额栏次,通过第12列填写扣除的金额,对因此造成票表比对不符的,人工清卡。

——《增值税申报操作指南》(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货劳处)

(1)将开具发票的(差额扣除前)不含税销售额2022.05万元及税额100.95万元分别填入9b栏“开具其他发票”项下的3、4列。(2)9b栏第9列“合计”“销售额”应为2022.05万元,9b栏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为100.95万元,9b栏“合计”“价税合计”为2120万元。(3)第9b栏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可差额扣除的1696万元(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第5栏数据填写)。第9b栏次13、14列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为4.24万元、20.19万元。

3.由于选择按照5%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3900元不得抵扣,不用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4.将差额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2022.05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5栏“一般项目”“本月数”,21栏、24栏、32栏、34栏“一般项目”“本月数”均填列“2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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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务外包人员(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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