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流程
1. 提交申请企业在许可证到期前30天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延期的原因和延期期限。
2. 现场审核原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实验室检验审核合格后,原发证机关将抽样送交相关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食品的卫生指标、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4. 审核结论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将作为审核结论的依据。如检验合格,则将出具延期许可证;如检验不合格,则不予延期。
二、申请方法
1. 书面申请企业需以书面形式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中需说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期限。
2. 提交材料申请时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 现场审核原发证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生产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等。
4. 实验室检验审核合格后,原发证机关将抽样送交相关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食品的卫生指标、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5. 审核结论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将作为审核结论的依据。如检验合格,则将出具延期许可证;如检验不合格,则不予延期。
以上是南宁州食品生产许可证延期流程及申请方法的详细介绍。企业在申请延期时,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生产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等符合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原发证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