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其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企业将面临罚款以及其他行政处罚。
据了解,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许可证已于半年前过期,但该企业仍在继续经营食品业务,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该企业未能依法申请延期或重新申请许可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该违法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包括罚款金额。罚款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该企业将面临数万元的罚款,同时还可能受到其他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许可证申请、延期等手续,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加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要购买过期或无许可证的食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