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4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合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合并管理办法。
具体来说,合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食品生产企业已获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食品生产企业已通过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等级。
3. 食品生产企业已建立了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4. 食品生产企业已通过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认证。
如果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通过线上办理方式,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合并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企业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合并管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企业也可以继续单独办理。但是,合并管理的优势在于可以减少企业的证照数量,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
总之,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合并管理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有利于提高食品行业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也为企业降低成本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