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食品经营场所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其中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这两个手续是否都需要办理呢?
1. 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中国,开设食品经营场所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入要求。
2.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前,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食品经营场所也是其中之一。对于小型食品经营场所,如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厂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这类场所可以免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所述,开设食品经营场所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对于小型食品经营场所来说,可以免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并不代表小型食品经营场所可以忽视环境保护,仍需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