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处罚、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罪
文章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读特
记者9日获悉,市交警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破获了我市首宗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入刑案件,该案近日已由宝安区人民法院宣判,2名嫌疑人被处拘役和罚金。
事发2018年10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宝安区某街道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粤Y号牌重型厢式货车载有危险化学品硼酸。硼酸具有刺激性,受高热分解会放出有毒气体,而该车载有重达十吨的硼酸。随后,案件移交至市交警局侦查大队。
民警调查发现,涉事车辆所载硼酸来自于佛山某化工公司,被查获时司机是途经深圳,准备前往惠州送货。随后,办案民警对涉案某化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并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同时,公司车辆管理人、责任人总经理陆某在明知其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均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仍然指派公司司机陈某驾驶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硼酸。
今年5月,交警部门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对嫌疑人陆某、陈某以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11月20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人陈某、陆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据介绍,该案为我市首宗非法运输危化品涉嫌危险驾驶罪入刑案件。深圳交警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时候,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或销售。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