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处罚
2019年10月21日
接群众举报
苏源社区八桥组
原睢宁县彭飞面粉厂院内
有人从事化工生产
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该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为徐州卓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在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厂房东侧房屋内存放了乙酸甲酯15瓶(500ml/瓶)、二异丙胺17瓶(500ml/瓶)、无水三氯化铁3瓶(500g)、乙醇胺1瓶(500ml)、2瓶氮气(1个空瓶、1个半瓶),共38瓶危险化学品;在厂房中间房屋内堆放了48桶废料(满桶24桶)、3个储气罐(2个空瓶、1个半瓶、成分:二氧化碳);在厂房西侧房屋内存放了2个低温循环泵、1个旋蒸、1套精馏装置等生产设备,且有生产迹象。该窝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私自生产化工产品。
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存放在厂房西屋的生产设备
堆放在厂房中间屋的废料
东侧屋内堆放的危险化学品
在这里,小编提醒各位
危险化学品不可随意放置
因危险化学品发生的事故已不在少数
2013年11月底,山东东营市广饶县缪某因收快递而中毒身亡,警方作出“缪某符合氟乙酸甲酯急性中毒死亡”的结论。由于针对生物检材的检验比较复杂,办案民警将死者的生物检材先后送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在此基础上,为慎重起见,警方又组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专家联合会诊,最终作出“缪某符合氟乙酸甲酯急性中毒死亡”的结论。
危化品的使用和储存是有要求的
否则极易发生事故
希望涉危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储存和生产
来源丨问安睢宁、执法大队
审校|丁科
责编|邢传杰 仝勋
监制|刘砾小编晚饭能不能加个鸡腿全靠亲们多点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