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下关键词: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用工派遣暂行规定
文章摘要:二、许可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许可条件根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第49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师今天遇到了一个问题,一家企业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劳务分包,而法师的数据库里却没有该企业的劳务派遣许可的记录,于是法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弄清了劳务相关资质的区别,现分享如下。
一、劳务派遣
一、适用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许可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管部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施工劳务资质
一、适用范围
根据《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许可条件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第49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三、主管部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3.施工劳务资质;
三、对外劳务合作资质
一、适用范围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国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二、许可条件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六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三、主管部门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