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肇庆市药监局、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作者:美丽肇庆
近日,市食药监局对去年10月1日后作出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第一批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自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念,规定以“一企一证”为原则审批发证。与原有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相比,新制度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许可检验机构指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委托加工备案以及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等事项,法定发证时限由原来60个工作日缩减到20个工作日,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
据悉,新版证书编号由原来的“QS+12位阿拉伯数字”,变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不再标注“QS”标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要求,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西江日报 记者:刘亮 通讯员:肖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