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设置正确的有
文章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一、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7日,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平湖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大批量的盐酸、甲酸、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存放在废水部门普通成品仓库及污水处理设施二沉池内。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调取相关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出具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当日,平湖市应急管理局对荣成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二、违法事实
经调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及荣成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盐酸、甲酸、次氯酸钠均属危险化学品(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荣成公司未将1.5吨盐酸、4吨甲酸储存在废水部门普通成品仓库内,将2吨次氯酸钠储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二沉池内。荣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规定。
三、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的规定,平湖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9月27日对荣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小贴士:甲酸的理化特性
甲酸为无色透明发烟可燃液体,具有强烈刺激性酸味,闪点68.9℃,爆炸下限18%,爆炸上限57%。
1.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2.健康危险:主要引起皮肤、粘膜刺激症状,其表现有粘膜充血、鼻炎、支气管炎;皮肤接触可引起炎症或溃疡;误服甲酸30克可至死,常因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全身防护服、氧气呼吸器灭火,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并用水喷淋保护堵漏人员。
4.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图文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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