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布之日起、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系统
文章作者:上海应急守护
如果您不知道这个系统,而您所在的单位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请您多花几分钟看完今天的推送。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4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本市范围内,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只要有使用量,都应进行申报。
申报前,您要了解准备的
每年一季度应申报上一年度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管理部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危险化学品实际使用地址
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最大使用量、规格、用途、危险性类别、组分信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也要备好
申报时,您要特别留意的
申报系统是报送、登录合二为一的平台
?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出的2828项危险化学品,选择“目录内”报送
?2828项之外的危险化学品,选择“目录外”登录
如果有仓库和储罐,一定要如实勾选
混合易燃液体,且闭杯闪点≤60℃,未在目录内列明的,均按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报送
单位记得换算,固体、液体选择吨或千克,气体选择立方米
申报后,您可能还会遇到
填错了或有漏项:先申请撤回,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修改
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用注册人手机号或拨打查询电话均可找回
历史数据可复制可修改,方便每年再申报
一个企业一个地址每年申报一次,地址变更则需要新建报送
您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1-54666568。
依法报送是尽责 自觉报送是负责
资料来源: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
策划编辑:市应急局宣传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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