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网上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续证
原标题: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长宁区】
文章摘要: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老师审核完毕后会在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审核意见栏和现场核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长宁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Step 1需要延续的经营者前往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延续须知、现场核查记录、承诺书等材料;
声明:本流程只作为学习交流使用,方便食品经营者办理延续申请。如实际工作中与本文介绍的内容不一致,请以当地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长宁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
Step 1
需要延续的经营者前往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延续须知、现场核查记录、承诺书等材料。如对于办理中存在疑问的,可以现场咨询。
Step 2
如果经营状况未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如实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承诺书。携带申请书、承诺书、现场核查记录表(空白)、经营场地房屋使用证明等材料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场地核查。经营类别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单位食堂的需要提供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培训证明(或报名发票),其中:(一)餐饮服务单位为大型饭店、中型饭店等还需要提供在用明厨亮灶和带消毒功能洗碗机的材料;(二)供应500人以上就餐的单位食堂还需要提供在用明厨亮灶的材料;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老师审核完毕后会在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审核意见栏和现场核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Step 3
完成审核后,经营者应尽快携带以下资料前往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正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填写完整、市场所老师签字);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废弃油脂清运协议(不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无需此项材料);
6、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承诺书(盖章);
7、现场核查记录表(市场所老师签字)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该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书及材料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办理信息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路1436号
临空市场监督管理所:协和路1158号2号楼;
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幸福路50号;
江苏市场监督管理所:江苏北路125号B幢1楼;
仙霞市场监督管理所:威宁路258号7楼;
周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云雾山路79号3楼;
天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云雾山路79号3楼;
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安顺路251号A1幢4楼;
北新泾市场监督管理所:长宁路3333号;
新泾市场监督管理所:哈密路444号2楼;
程家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剑河路679号3楼;
华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定西路1310弄12号。
相关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延续审核意见栏中需要监管老师填写,签字确认)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证书)复印件
或
4、废弃油脂清运协议(不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无需此项材料);
5、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承诺书(盖章);
6、现场核查记录表(市场所老师核查完毕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