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的处罚、售卖医疗器械给无证企业处罚
原标题: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最低罚5万
文章摘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等归类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没有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售卖隐形眼镜,被处罚5万元;
文章作者:睿智春风十里
【案情介绍】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徐某在自己经营的眼镜店摆放“恒润软性亲水接触镜”等8种260盒隐形眼镜对外经营销售。经调查,证实徐某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隐形眼镜经营销售活动,被处于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隐形眼镜。
【法条解析】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归类于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等归类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没有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售卖隐形眼镜,被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