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年检(甘肃省酒类管理条例)

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证、甘肃省酒类管理条例

酒类零售批发许可证

原标题:关于《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年检的通知_1

文章摘要:依照《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平凉市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管理制度》之规定,静宁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将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持有《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酒类;;凡2020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领取了《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各类企业(户)、非法人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2020年度酒类批发企业年检;

文章作者:静宁发布

全县酒类商品批发企业(户):

依照《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平凉市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管理制度》之规定,静宁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将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持有《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酒类商品批发企业进行年检。

一、年检范围

凡2020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领取了《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各类企业(户)、非法人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2020年度酒类批发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三、年检地点

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年检提交材料

1、《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年检表(网上下载或检验现场提供);

2、《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委托书、合同、协议之一(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年检要求

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者应积极主动配合,收集相关材料,确保年检工作如期完成。凡未接受年检和未通过年检的批发户,不得再继续经营酒类商品;对经营资格取缔后仍继续经营的商户,依据酒类商品管理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33—2528765 15209331875

特此通知。

静宁县酒类商品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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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年检(甘肃省酒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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