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钱塘新区发布
近日,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向市民伍先生发放了辖区首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新许可证
最新版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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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式样正本、副本中的监制部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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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式样副本格式说明内容中第5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修改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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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更改了投诉举报电话,将式样正本、副本中的投诉举报电话内容修改为“12315”。此外,明确食品经营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副本
此次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格式规定是国家进一步优化体制设置、明确监管职责的体现。为加大宣传,解除市场主体疑虑,行政审批局借“网”力,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食品经营许可证》版本替换公告,运用新媒体平台增强宣传效果;借“厅”力,利用办事大厅人流密集、涉面广泛的优势,在市场商贸无差别受理窗口摆放公告及新旧版证书公示,引导办事群众详细了解版面信息。借“口”力,通过窗口人员主动告知、经营者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面。
来源:钱塘New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