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劳务派遣全套账务处理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账务处理、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
一、全额结算、差额计税
(一)派遣方
1、收款、确认收入、计提税费(选择差额计税,但先全额按照5%计提增值税;因为收到款项与代发工资时间上肯定不完全一致,待支付工资才可以减除)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工资、社保费及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及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3、结转工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及公积金
4、差额减除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差额计税方式下,工资及社保费、公积金等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派遣单位可以分别就工资及社保费、公积金等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就收取手续费部分开具专用发票;
也可以直接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仅为依照手续费计算部分。
(二)用工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全额结算、全额计税
(一)派遣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一般纳税人按照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注:全额计税方式下,派遣单位可以依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工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全额结算方式下,用工方应当全额取得发票,按照劳务费用依法进行税前扣除;而对于用工成本,并不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三、差额结算(即用人单位自行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
(一)派遣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此时派遣单位只就实际收取手续费确认收入、计提税费、开具发票。
(二)用工方
1、支付劳务派遣手续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支付工资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用工方直接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则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依法进行税前扣除,并负有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同时,工资薪金支出作为用工单位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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