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业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业务。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通常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用工单位通常工之间只是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属于增值税中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文规定选择差额纳税时,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部分,不得开具专票,但可以开普票。虽然扣除的那部分不能开专票,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可以通过发票开具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对余额部分开具专票。
上面就是一张差额征税的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备注栏写的是“差额征税37127.00”,发票含税价是40267.25元,税额是149.54元。
差额后销售额=40267.25-37127.00=3140.25元;
增值税税额=3140.25÷(1+5%)×5%=149.54元;
票面不含税销售额=40267.25-149.54=40117.71元。
备注栏写的是“差额征税97400.00”,实际上就是扣除额。
做账会计分录: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而言,业务收入就是收取的服务费收入,成本主要是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1、确认服务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40267.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117.7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9.54
2、确认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社保等 37127.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37127.00
3、缴纳增值税和发放工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9.54
贷:银行存款 149.54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37127.00
贷:银行存款371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