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人才劳务派遣)

原文标题:劳务派遣收费人员招聘

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人才劳务派遣、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

根据我司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对外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收费人员3人,由本公司派遣至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高院区。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包括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

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相关要求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资待遇:2500元(根据个人和医院效益逐年涨薪),缴纳五险。

7.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资质、年龄及其他要求

备注

1

收费员

会计、审计、统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相貌端正,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身高体重要求: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BMI指数范围16-25。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3.报名地点: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号楼三楼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有专业资质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1、理论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理论考试设定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该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理论考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在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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