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如何网上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进行改革,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网上审批、系统制证。为提供便民的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提示如下:
一、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分两个步骤):
1、企业注册步骤: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网址:;)→企业(经营者)注册(填写企业信息)→提交(等待注册结果)
注意:企业注册预审单位请打开南宁市局左边“+”号选择“兴宁区分局”。企业注册结果会短信通知。
2、提交材料步骤: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网址:)→登录→网上申报→选择相应事项名称(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证件挂失等)→选择申请事项子事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证件挂失登记等)→补全材料信息(填写基本信息、材料清单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状态:注册中-企业注册信息待审核
注册不通过-1、企业信息不齐全,需补正;2、注册地址非预审单位管辖范围。
网上收件—申报材料待审核
补正材料--需要补正材料(有短信通知,登陆平台在反馈意见中查看所需补正内容)。
审批中- -如需现场看点等待现场看点人员电话,无需看点等待审核人员签字。
审批通过- -分管局长已签字等待制证。
可发证- -携带网上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4号门政务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领取证件,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窗口电话:0771-。
注:因工作人员要审核的材料过多,如您的资料还未被审核,请您耐心等待!如遇高峰时段,网站访问量过大无法打开,请重新登录。
网上申报材料需原件拍照(扫描)上传,领证时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需保持一致。)
《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表格和材料清单可登录南宁市兴宁区食药局政务信息网()办事指南及自治区局食药局下载。
二、网上填报平台分为基本信息和材料清单两个版块,各版块填报说明如下:
“基本信息”须填写:
1、“基本信息”第1项:企业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第2项:人员信息。
3、“基本信息”第3项:健康证信息。
4、“基本信息”第4项:设施设备。
5、“基本信息”第5项:外设仓库信息。(未外设仓库则不需填写)
“材料清单”:
1、“材料清单”第1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下载打印样版中《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完整并拍照上传;请申请人确认店内是否有“保健食品”销售,红牛、启力、东鹏特饮、中国劲酒都属于保健食品,如有销售该类产品的,应在“经营项目”中选择“保健食品”
2、“材料清单”第2项: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单位的法人证书、民办学校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主体资格应上传原件,不传复印件。
3、“材料清单”第3项: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上传平面布局图,不能传照片要画图(标注尺寸及店名);上传操作流程图;上传地理位置图;(附店名)。
4、“材料清单”第4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需上传有效健康证明原件。
5、“材料清单”第5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注意标题与内容须一致。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应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上传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进口保健食品应有中文标识,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从事食品贸易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制定有散装食品包装形式、贮存和运输的措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网络经营者,还应当提供食品送餐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送餐记录制度。注意标题与内容须一致;
6、“材料清单”第6项: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7、“材料清单”第7项: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供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
8、“材料清单”第8项: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材料清单”第9项:销售散装食品的,还应当提供外包装标识标签设计式样,设计式样内容应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有“散装食品销售”的请申请人根据申请书“资料名称”第9点中的要求,提交外包装标识标签,并且上传到“材料清单”第9点的位置。
10、“材料清单”第10项: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提供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供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明、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材料清单”第11项: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2、材料清单“第12项:连锁企业门店应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
13、材料清单“第13项: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4、材料清单“第14项:酒类经营特别标注登记表。
下载填写酒类经营特别标注登记表并在申请书第五页“经营项目”备注栏要做出选择,上传到材料清单第14点的位置。
三、联系方式
网络申请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
兴宁区食药监局审批窗口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4号门政务服务中心食药局(6-9号)窗口
兴宁区食药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8号畅春湖山庄A区66号三楼
朝阳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4-2号306、307室
民生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298号万里国际南宁汽配城G1栋611室
三塘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社区二楼(昆仑大道乡村大世界入口200米左侧)
兴东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8号畅春湖山庄A区66号三楼
五塘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旧财政所大院内
昆仑食药监管所
电话:0771-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九塘农贸市场三楼
领证材料排序
请领证人员将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整齐后交给发证人员:
1、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申请书。(每家店必备)
2、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单位的法人证书、民办学校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应与网上申报“材料清单”第2项提交的主体资格保持一致,每家店必备。)
3、地理位置图。(每家店必备)
4、平面布局图。(每家店必备)
5、(食品销售、餐饮)操作流程。(每家店必备)
6、健康证复印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备)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食品销售:11个制度2.餐饮服务:13个制度)。如果增加保健食品,需提交索票索证制度+保健食品承诺书。食品批发商或食品贸易商,需提交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每家店必备)
8、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有销售保健食品的店家必备)
9、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有外设仓库的店家必备)
10、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供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有互联网经营的店家必备)
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有自动售货设备销售的店家必备)
12、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有自酿酒的店家)
13、散装食品标识标签(式样)。(有销售散装食品的店家必备)
14、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提供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明、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销售散装熟食的店家必备)
15、连锁企业门店情况说明。(属于连锁加盟企业的店家必备)
16、酒类经营特别标注登记表。(有销售酒类的店家必备)
